本报讯(记者席晶 通讯员程一诺)日前,市城管局印发城市绿地认建认养管理规定,绿地(树木)认建认养面向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个人全面开放。参与者可按照规定流程,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范围内,委托绿化管护单位建设或对已建成的绿地和树木实施养护。
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遵循自愿参与、公益优先、专业管护、共建共享原则,合作协议期限为1至3年,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续签。公园、广场、道路附属等公共绿化区域均可认建认养。参与认建认养的单位与个人,在协议期内可依规享有绿地、树木冠名权。
有认领意向的单位和市民,可向绿化管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,审核通过后签订《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协议书》,管理部门将统一设置规范认建认养标识牌,公示认领主体、绿化范围、合作期限及监督电话,全程接受社会监督。各绿化管理单位按照协议及绿化技术标准开展建设或管护。
各单位及市民咨询、申请可联系对应管理单位:园林中心:0319-5716279;广场管理中心:0319-3265066;河道管理中心:0319-2111113;七里河建设管理中心:0319-3816611。


